妹妹和妹夫發生車禍,姐姐自告奮勇幫因車禍住院的妹夫,向肇事者討要賠償金。
然而,賠償金要來后,姐姐卻遲遲不肯把錢全部交給妹夫。為了這筆賠償金,倆人打起了官司。9月29日,高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。
大姨姐幫忙要賠償款
今年28歲的孫艷,家住高新區,2007年和陳海結婚,婚后兩個人開了一個小店,日子過得挺幸福。
然而,天有不測風云,2016年初的一天早上,小兩口騎著摩托車出門上貨。在馬路上,一輛貨車突然急轉彎,把夫妻倆撞倒。孫艷被撞輕傷,陳海因嚴重骨折,住進了醫院。
事后,陳海需要跟肇事司機協商賠償金,可是當時妻子有傷無法處理此事,他也因為骨折沒法走動。見陳海這種情況,孫艷的姐姐孫麗,自告奮勇出面,要幫妹夫的忙。
為了好辦事,陳海給孫麗寫了一份授權委托書,請孫麗全權處理交通事故理賠事項。得到陳海的委托授權后,孫艷開始在交警大隊和肇事司機之間奔波。經過交警大隊調解,肇事司機最終賠償了陳海各項經濟損失12萬元。
12萬賠償金只剩3萬
一直為陳海跑這件事的孫麗,拿到了賠償金后,立即把消息告訴妹妹和妹夫,當時,妹夫再三向姐姐道謝??墒?,一轉眼幾個月時間過去了,孫麗只陸續交給陳海3萬元錢,就不再提這筆賠償金的事情了。
陳海覺得奇怪,當他再找孫麗要錢時,孫麗卻說自己為了幫陳海跑賠償的事,花了不少錢打點,還幫他交了不少治療費?,F在這筆賠償金已經都花光了。
陳海一聽這話,知道孫麗是不打算還錢了。再三追討無果后,陳海把孫麗告上了法庭。在法庭上,陳海表示,他委托孫麗拿到12萬元賠償金之后,孫麗只交給自己3萬元,將其余的賠償金據為己有。他要求法院判決孫麗交還剩余的賠償金,并賠償他的精神損失5000元。
孫麗辯稱,交通事故后,陳海因骨折住進醫院,把事故理賠的事情全權委托給了她。她一方面要跑賠償的事,還要為陳海住院支付醫藥費。等事情處理完之后,她已經墊了不少錢。因此,等到她從肇事司機賠償的12萬元中拿出自己墊的那部分后,就只剩下3萬元了。
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說謊,還拿出了相應的票據。
法院判返還原告6萬
高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,孫艷應當將一部分賠償金還給陳海,而不必支付陳海提出的精神損害賠償金。
法院在判決書中表示,雖然被告稱錢已經用來償還自己處理理賠事項時墊付的錢款,但是不能充分舉證準確表述具體數額。另外,被告所說的請客和送禮等行為,并沒有得到原告的同意,因此這部分錢款原告不應承擔。因此,法院要求被告孫艷,在扣除墊付善后事宜合理支出部分后,把剩余的6萬元,交付給陳海。